【良文锐评】一对“野鸳鸯”,两个“缺德鬼”!——点评“男子嫖娼前猝死,家属索赔卖淫女131万”事件
发布日期:2025-09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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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网特约评论员 张良文)“男子嫖娼前猝死,家属索赔卖淫女131万”事件中,一对道德沦落的男女进行不法皮肉生意过程中,一方猝死,而死者家属居然要向卖淫女索赔131万。你说荒唐不荒唐?然而,事实证明,屁股蛋子永远比脸蛋子大——死者家属居然把生者告上法庭。
当53岁的谢某在非法交易的出租屋内猝然倒地,这场始于龌龊交易的闹剧,终以家属索赔131万的荒诞诉讼收场。法院驳回诉求的判决划清了法理边界,却照出了这场闹剧里各方的道德溃烂与认知扭曲。
罗某与谢某的四次非法性交易,早已将“体面”二字碾碎。罗某以身体为筹码换取200至400元的嫖资,将违法行径当作谋生手段;谢某身为饭店经营者,却屡次踏入违法泥潭,把家庭责任抛诸脑后 。这对各取所需的“野鸳鸯”,明知卖淫嫖娼触碰法律红线,却仍一次次突破底线,他们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,更在挑战社会道德的底线。从谢某主动联系交易,到罗某如约赴约,整个过程没有丝毫对法律的敬畏,只剩赤裸的利益交换,称其为“缺德鬼”,毫不为过。
比违法交易更令人不齿的,是死者家属颠倒黑白的索赔闹剧。谢某猝死系自身疾病导致,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早已明确死因,而罗某在发现异常后13分钟内便拨打110报警,后续积极配合120救援,已尽到合理救助义务 。家属却无视事实,编造“未及时救助”的谎言,将卖淫女当作追责提款机,妄图用“人死为大”的陈旧逻辑绑架法律。这种行为本质上是“谁死谁有理”的流氓思维作祟——既不愿正视死者违法在先的事实,又想靠逝者攫取不当利益,暴露的是对生命的亵渎和对法律的蔑视。
更讽刺的是,这场诉讼里没有任何一方值得同情。罗某因卖淫被行政拘留15日,是法律对其违法行为的公正惩戒;谢某为自己的放纵付出了生命代价,纯属咎由自取;家属的无理诉求被驳回,还要承担诉讼费用,可谓自食其果 。法院的判决清晰传递出一个信号:法律的天平只称量事实与证据,不迁就情感绑架,更不纵容“按闹分配”。
此案堪称一面照妖镜,照出了违法者的侥幸,也照出了索赔者的贪婪。当非法交易遇上无理索赔,最终只能是闹剧一场。这警示所有人: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无论是违法的“快活”,还是讹诈的“算计”,终究逃不过法律的裁决与道德的审判。
作者:张良文
【审稿:阿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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